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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转载:关于权力和笼子(网文5篇)

  前不久,天朝新任皇上习近平放出狠话(其实是大话空话)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啥俺觉得这是大话空话捏?因为,只要【党领导一切】的局面不改变,中共自身的权力就【不可能】被关到笼子里。
  虽然是大话空话,但由于是皇上说出来滴,也引发网上热议。俺也借机转载几篇相关的文章,给大伙儿普及一下宪政方面的常识。


★《胡适: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


  编程随想注:
  这是胡适发表于1947年的文章。那年,胡适已经完全看透了苏共政权的邪恶(从这篇文章的第2段就能看出)。
  关于胡适“对苏态度”的转变过程,可以参见《面对共产党——民国人文大师的众生相》一文。

  我们在今日谈宪政,谈民主,谈国共问题,谈结束训政,谈美苏对峙的两个世界,似乎都应该先认清世界上有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

  在三十年前,谈政治的人只知道一种政党,那就是英国、美国、和西欧的政党。但在这最近三十年之中,出现了另一种政治组织,虽然也用“政党”的名称,性质和英、美、西欧所谓政党完全不相同。俄国的共产党、意大利的法西斯党、德国的纳粹党,主张虽有左右的大不同,但在党的组织纪律上是很相同的,都属于后一类。

  为便利起见,我们可以把英、美、西欧式的政党叫做甲式政党,把这三十年来苏俄、意、德诸国后起的政党叫做乙式政党

  甲式政党的性质有这几点特色:

  (一)甲式政党的党员没有确定的人数,没有党籍可以查考。人人可以自由登记为某党党员,人人可以自由脱离本党。如英国邱吉尔从前是自由党,后来是保守党。如美国威尔逊本是民主党,后来竟做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

  (二)党员投票是无记名的、秘密的。党员言论是自由的,没有党的纪律可以约束党员的投票,也没有特务侦探可以干涉党员的言论行动。最近美国民主党的华莱士在国内国外批评本党的政策,是最明显的例子。英国工党的议员也有严重批评本党的政策的。这种行动,本党固然无法制裁,社会也往往允许,称为“独立”,称为“不党不偏。”

  (三)甲式政党的原则是在两个或多个政党之中争取多数党的地位。每个政党总希望成为多数党,但每个政党总得容忍并且尊重少数党的权利,因为今年的少数党也许明年要成多数党,今年在朝的多数党也许明年下野成为少数党。最后的决定是人民的选举票。在选举之前,没有一个政党可以确知全国人民的最后决定,也没有一个政党可以操纵把持全国人民的投票。例如美国一九二八年的大选举,共和党胡佛得二千一百多万票而当选总统;四年之后,民主党罗斯福得二千一百多万票而当选总统。这都是人民自由选择的结果。

  (四)选举结果确定之后,在法定的日期,胜利的党从失败的党手里依法接收政权。失败的党决不敢用警察军队的力量来霸佔政权,或毁灭得胜的反对党。因为他们知道几年之后他们又可以有竞选的机会,所以他们都努力培养”胜固可喜,败亦欣然”的雅量。试看英国邱吉尔在一九四五年负着何等威望,然而那年选举的结果,保守党惨败了,邱吉尔只能坦然交出政权,退居反对党领袖的地位。

  以上所说的是甲式政党的组织与作风。至于乙式的政党,便完全不同了。

  乙式政党的性质也可以分作几点来说:

  (一)乙式政党是一种严密的组织,有确定的人数,有详细精密的党籍。党员入党必须经过审慎的调查察看。入党之后,党员可以受惩戒,被开除,但不能自由脱党。

  (二)乙式政党的党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党员没有自由,也没有秘密。乙式政党必须有严密的特务侦察机关,他们的作用不但是侦查防范党外的人,还须监视党员的言论、思想、行动。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命令,思想言论必须依照党的路线。

  (三)乙式政党的目的是一党专政。未取政权之时,他们不恤用任何方法取得政权;既得政权之后,他们不恤用任何方法巩固政权,霸住政权。乙式政党本身是少数党,但因为组织的严密坚强,往往能利用政治的特殊权威,压服大多数人民,以少数党统治全国。

  (四)乙式政党绝对不承认,也不容许反对党的存在。一切反对力量,都是反动,都必须澈底肃清铲除,才可以巩固一党永久专政的权力。

  以上列举甲乙两式的政党的性质,都是很浅近的政治常识,不值得政治学者的一笑。可是这些区别,正因为很浅近,所以往往为一般人所忽略,甚至於高明的学者所忽略。例如前些日子有人讨论美国与苏俄对峙的两个世界的区别。曾说:“美国给人民一张选举票,苏俄给人民一块面包。”这似乎不是公允的比较论。美国人民未尝没有面包,苏俄人民也未尝没有一张选举票,但这两个世界的根本不同,正在那两张选举票的使用方式的根本不同。苏俄因为没有反对党,故一九三六年新宪法之下的选举结果认为百分之一百,或是百分之九十九。美国因为容许反对党自由竞争,所以罗斯福最大的胜利总不过人民投票总数之百分之六十。(此指一九三六年大选的结果。一九三二年他只得百分之五十七,一九四〇年他只得百分之五十四。)这百分之六十的大胜利,代表自由的政治,代表独立的思想与行动,代表容忍异党的雅量。所谓“两个世界”的划分正在这自由与不自由,独立与不独立,容忍与不容忍的划分。

  中国国民党的创立者孙中山先生本是爱自由讲容忍的政治家。他在革命事业最困难的时期,感觉到一个“有组织、有力量的革命党”的需要,所以他改组国民党,从甲式的政党变成乙式的政党。但中山先生究竟是爱自由讲容忍的人,所以在他的政治理想系统里,一党专政不是最后的境界,只是过渡到宪政的暂时训政阶段。他的最后理想还是那甲式的宪政政治。

  近年国民党准备结束训政,进行宪政,这个转变可以说是应付现实局势的需要,也可以说是孙中山先生的政治纲领的必然趋势。一个握有政权的政党自动的让出一部分政权,请别的政党来参加,这是近世政治史上希有的事。所以无论党内或党外的人,似乎都应该仔细想想这种转变的意义。依我个人的看法,这个转变应该是从乙式的政党政治变到甲式的政党政治,这里面似乎应该包括党的内容与作风的根本改革,而不僅僅是几个政党分配各种选举名额或分派中央与地方的官职地位。如果训政的结束能够引起一个爱自由的、提倡独立思想的、容忍异己的政治新作风,那才可算是中国政治大革新的开始了。


★《徐贲:谁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 网易专栏


  最近,中国新领导下了决心,“要对权力运行作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伴随着无度权力而来的往往是道德的堕落和败坏,因此必须制约和监督权力。这是一个值得称道的民主宪政理念,它的出发点正是阿克顿(Lord Acton)在《自由与权力》(Essayson Freedom and Power)中说过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伟大人物也几乎总是一些坏人,甚至当他们施加普通影响而不是行使权威时也是如此;而当你以自己的行为增强上述趋势或由权威导致的腐败真的出现时,情形更是如此。”

  制约和监督是关权力的笼子,这应该是制度化的制约和监督,不是一时的政策,更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运动。这个制度化的笼子建造得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结实,关系到能否真的关住权力这头怪兽。制度化的笼子便是共和制度和它的宪政法治。从历史上看,罗马共和国首次创立了这种制度的成功先例。正如阿克顿所说,“古罗马人发现了这么一个道理——正是按这个原理建构了罗马共和国,那就是:权力,一旦它处于分立状态时,那么,就没有必要取消它的存在。”

  罗马共和是一个混合政体,以三个部分的权力相互制衡为其建构原则。罗马共和的最高行政权由两个权力完全相等的“执政官”(consul)掌握,以收相互钳制之效。贵族有他们的元老院会议,平民有他们的公民大会。执政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他们平时主持日常政务,并负责召开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战时则为军队的统帅。美国宪法所设计的也是三个部分的权力相互制衡,但与罗马共和不同的是,那是立法、行政和司法。而且,罗马共和的元老院权力很大,始终是罗马国家的最高决策机构。美国的立法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相互牵制,参议院的权力远不如罗马的元老院。再者,晚期的罗马共和因为权力内斗,失去稳定而终于瓦解,美国的建国为了汲取这个教训,用宪法和宪政,而不单纯权力机构制衡来防止重蹈罗马的覆辙。

  罗马共和国时代最具破坏、威胁性的权力是个人独裁。马基雅维里在论罗马共和的《李维论》中就说过,“若要建立新共和国,或撇开其古老制度,对其进行彻底改造,只能大权独揽。”共和既反对专制,又需要专制,因此是一种非常脆弱的制度,随时有可能蜕变为专制。共和国经常需要采取非常手段,采取能够刺激民众感官,使其秩序重新焕发活力的措施,这就会需要魅力型的政治人物。民众把自己的自由不存戒心地托付给他,让他轻而易举地获得不受约束或制衡的权力,等到民众不堪专制,想讨回自由和限制这一权力,已经为时已晚。罗马共和后期,凯撒大权独揽,布鲁托斯这个“最高贵的罗马人”为拯救共和,刺杀专制的凯撒。然而,凯撒虽死,共和却再不能复活。

  在美国宪政的权力限制设计中,有一个罗马人不可能考虑到的因素,那就是政党。政党权力是第二种必须关进笼子里的权力。美国建国之父之一的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编程随想注:此书在俺的网盘分享了电子版)第10篇中把政党定义为一种“必要的恶”(necessaryevil),政党是一种必须严加看管和限制才能发挥用途的政治力量。它必须被关进笼子里去。200多年后的今天,这个观点更加显现出其政治预见和睿智,因为任何个人的滥权和腐败都不是他一个人的力量所能为,都是借助了某个政党更大的体制力量。

  麦迪逊受到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思想家休谟的影响,把政党看作为一种“党争”(faction),“党争就是一些公民,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利益。”党争要求权力的扩大,而这只有在权力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把党争的权力关进笼子,是为了“保护公益和私人权利免遭这种党争的威胁,同时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这是使政府摆脱长期受到的耻辱最为迫切需要的东西,从而能使这种政府为人们尊重和采用。”限制这种权力的唯一办法不是取消政党,而是让不同政党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制衡关系。

  在独裁的个人和独大的政党之外,还有第三种必须关进笼子里的权力,那就是国家专制主义权力,也是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编程随想注:此书在俺的网盘分享了电子版)中说的“中央集权”。阿克顿指出,“国家专制主义,而不是君主专制主义,是现代的最大危险。无论是代议制政府还是民主制度都无法保护我们免受国家专制主义之害。”这是因为,现代国家本身就是一头霍布斯所说的权力怪兽(Leviathan),它必须吞噬一切才能有效地维护它的权力。阿克顿说:“当国家在追求它自身的目标、获取权力、扩大疆域、增进繁荣、提高民族的声望或满足民族的自豪感的时候,国家就开始超越是非约束而走向高高在上的地位。国家的这种地位既无法阻挡,也无须人们的同意,因为国家所从事的事业是最基本的犯罪行为——通过战争、司法审判或暗杀剥夺人类的生命。”国家专制之所以特别危险,是因为它是一个不可见的存在,你看得见一个个人,一个政党,但你看不见一个国家。

  阿克顿说,“历史并不是由道德上无辜的一双双手所编织的一张网。在所有使人类腐化堕落和道德败坏的因素中,权力是出现频率最多和最活跃的因素。”在三种腐败的权力中,最显而易见,也最容易对付的是专权腐败的个人权力,比较困难的是政党的权力和国家专制主义权力。这是因为,限制和监督个人权力的机制对后两种权力并不起作用。 一个可以用“党纪国法”来把贪腐、专权的“苍蝇”、“老虎”个人齐齐双规、撤职或收监的政党或政府,如果它们本身就得不到限制和监督,那该怎么办呢?又该由谁把它们关进笼子里去呢? 怎么个关法?在人民能够行使他们的民主公民权利之前,这些恐怕还只能是无解的问题。


★《刘军宁: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 博讯网


  最近,宪政正在成为热门话题,关于“把权力关进笼子”的讨论牵动朝野。在讨论“什么是宪政”时,我说过,宪政就是限政,就是驯化统治者,就是把统治者关进笼子里。这篇文章则重点谈谈宪政是如何驯化统治者的,或者说,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统治的权力与政府是迄今为止所发明的驯化人类普通成员的最有效的手段。为了镇制普通民众身上的野性,统治者建立了一整套的暴力机器,对任意发作野性的人进行武力强制。历史一再表明,由于手中掌握着暴力工具,统治者的专横权力一旦失去控制,其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远非普通人的野性发作所能比拟。因为,靠暴力建立起来的君王统治不可避免地通过暴力来更迭。人类社会中行暴政的统治者们不仅制造流血,而且使千万无辜的人沦为受害者乃至丧失生命。专制暴政便取代了猛兽而成为人类生存的最大敌人。权力越专横,野性的成分就越多。在这样的专制暴政之下,关在笼子里的不是权力,而是民众。直到有效地驯服统治者的手段发明之前,人们对统治者们的野性几乎束手无策。要么是以暴易暴,陷于恶性循环,要么是无力的道德说教。

  如何驯服统治权在握的统治者?一旦他们野性发作,谁来约束、制止呢?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人类在驯化统治者、把权力关进宪政的牢笼过程中所留下的三座重大的里程碑。

  第一座里程碑:用法律束缚君王。
  公元1215年,英国的一些地主共同联合起来,第一次把法律的项圈成功地套到了国王的颈上。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候和大多数地方,法律是统治者驯化百姓的武器,这一次,法律成了驯化统治者的武器。

  第二座里程碑:用民权限制君权。
  公元1688年,英国人通过发动光荣革命,对统治者的驯化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人类文明化的过程是人类驯化自然和驯化自身的过程。《王位继承法》、《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等针对王权的法律的实施,使得君王再也难以犯下作乱。

  第三座里程碑:用权力制衡权力。
  公元1787年,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后,制定了人类有史以来寿命最长的成文宪法,确立了实行分权制衡的宪政体制,从而正式开辟了人类历史的宪政时代。到了19世纪20年代,自2000多年之前的雅典直接民主之后,出现了第一波旨在确立宪政民主的浪潮,普选的确立和选举权的扩展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统治者产生的机制,迫使统治者就范于民意,从而使这些权力精英出于对选票的顾虑,很难不顾民意去驰骋其野性的权力意志。经过三次民主化浪潮,宪政民主作为驯服政治统治者的最有效的制度手段,在20世纪已经得到了牢固的确立。

  宪政是人类所发现的驯服统治者的最有效的工具。对统治者的驯化程度也是衡量文明的尺度。值得强调的是,对统治者的成功驯化,受益者固然是普通的民众,因为他们不再遭受专横权力的涂炭,但是,统治者们也同样能从中得到利益,首先是大大提高了政治这一行业的安全系数。在宪政体制下,统治者们虽然要忍受公众的挑剔和对手的责难,却不再会因为权力斗争而被竞争对手投入监狱或送上绞架。

  历史证明,一般性的法律太容易被专横权力的野性所挣脱,故必须用特殊材料制成的特殊法律才能让野蛮的专横权力就范。这个法律就是承载宪政精神的宪法。用这样的宪法把权力送进牢笼并加以限制与约束的政治实践就是宪政。只有靠宪政,靠能够有效制衡权力的宪政民主制度,靠每个人都去积极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才能降服、驯化统治者。而宪法是这些降服驯化手段的关键。坏的宪法是一部整容过的法律僵尸,任凭统治者违宪作恶,它也不会有丝毫的反应。好的宪法,是一部活的宪法,一旦有统治者违宪,它就自我行动,让违宪者不能得逞。专政之下,宪法是纵容统治者滥权的死宪法;宪政之下,宪法是降服统治者的活宪法

  宪政驯服权力的主要手段有三:

  第一个手段是,划出权力的禁区并让公民与民间力量来参政督政。
  宪政通过保护公民的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来划出一块政府权力绝对不得进入的领域从而大大缩小了政府权力的活动范围。不仅如此,宪政还赋予公民一系列的政治权利能保障公民通过参与政治生活、自由办报、组党结社来主动地限制、监督政权的权力。

  第二个手段是,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权力。
  宪政通过确立法治来对权力加以法律的约束,确保政府是法治的,而非人治的。宪政的本质是“对政府的法律制约,即通过法律限制政府”,参见《控制国家——从古代雅典到今天的宪政史》,斯科特·戈登著(编程随想注:此书在俺的网盘分享了电子版)。宪政还通过保障司法独立,实行违宪审查来确保统治者的意志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第三个手段,是分权制衡,用权力来制衡权力。
  宪政通过宪法把立法、行政、司法这三个权力一起关进宪政的牢笼,一个笼子里面关上三头权力之兽,让他们互相抗衡、相互制约。宪政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和权限,通常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权必须是分立的,应由宪法授予不同的机关来行使。这三个部门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这意味着三个部门之间不是服从与支配关系,一个部门无权撤销另一个部门,也不能把自己的权力完全交给另一个部门去行使。只有实行司法独立,才能免除专横与暴政,才能保障一切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制约与平衡的制度,也是把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对立的梦想加以平衡的制度。

  上述三种手段通过合力把权力关进了宪政的牢笼,使任何掌权者不再能为所欲为。宪政民主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类政治行为的暴力性质,使人类的政治行为趋向于和平、理性,这样就实现了人类政治行为的文明化,从而使文明在人的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两个方面都得到了落实。宪政民主的确立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大标志,而驯化统治者,把权力关进宪政的牢笼是一个国家通向长治久安的唯一途径。它的诞生,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建立一个既能保障公民权利自由,又能处理公众事务的政府。


★《风青杨:中国人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 一五一十部落


  (编程随想注:“一五一十部落”整个网站在2014年3月被真理部查封了,这篇文章的原始链接已经【失效】)
  1799年有两个人死了。一个是中国的乾隆皇帝,一个是美国的华盛顿。这两个人在历史上都挺有名气。美国华盛顿,通过立宪制和代议制,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化,把权力关进笼子,从而成为了世界伟人。中国的乾隆皇帝呢?他花费60年,在中国实行了保甲制,禁止百姓自由迁移,将民众关进了笼子里。

  如果权力不受制约……

  在美国人的观念里,政府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怪物,因为他太过强大,以至于强大到民众难于驾驭。它掌控着至高无上的国家机器,它可以轻而易举的动用军队、法庭、警察等等暴力机关,来消除不利于国家利益的事和人。一旦哪个小人物触犯了政府认定的国家利益,他便要遭到灭顶之灾的危险,因为小人物是绝对的弱势群体,他根本就不是和整个强大国家机器对抗的手。

  如果把统治者比作狮子,那么被统治者就只是各顾各的绵羊,所以随时会成为狮虎的牺牲品。翻开历史,我们看看,罗马帝国暴君尼禄一生恶贯满盈,他的信条是:我死之后哪怕洪水滔天。秦始皇为死后继续行使皇权,逼迫三十万苦役花费十年时间为其修建陵寝。中国的皇帝在自己尽享天下美女的同时,竟发明了太监这样一个灭绝人性职业并延续近两千年。希特勒打着优化种族的幌子,竟把六百万犹太人送进了焚尸炉……不受制约的统治者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更是罄竹难书。

  除了把权利拥有者关进笼子里外,至今为止,人类还沒有想出别的办法来约束他们。一个文明发达昌盛与否,表面上取决于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取决于对权力者的驯化。无数实践证明:人民若想幸福,最重要的就是驯服统治者,把他们关进笼子里。

  香港和台湾的启示

  香港社会媒体总是让大陆媒介震惊,因为大陆人从未看到过哪一个媒体敢主动揭露高官丑闻。更让大陆传媒不解的是,香港传媒甚至敢租用吊车,越过“私人住宅不得拍摄”的围墙,俯拍特首候选人唐英年私人住宅。当你心存疑惑的去问香港本地的传媒人:“为什么要报道唐英年豪宅事件?”他们会相当愕然:“这是香港的大事,香港公职人员、甚至是下一任特首的切身事件,必须得报。”

  再看台湾,在台湾做官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听说在台湾如果有一个人要去当部长,家里边得开会讨论,并且多数家庭成员都不赞成,因为:第一、财产要透明,所以,如果你对你的财产来源坚信没有问题,家里人才能同意你去当官。第二、任期有限。中间还随时都可能下台,在台湾做到“部长”,没有说能够干十年、二十年的,多数都是半届、一届就结束了。比如国民党执政以后,民进党很多当“部长”的都歇了。第三、不可能谋私。因为媒体和反对党整天拿着放大镜,天天盯着你,没事就在找碴,你再有点小事,基本就弄死你了。

  另外,在台湾做官需要涵养特别好,因为到立法院不断要修理你,内阁成员、部长都要到立法院去回答质询。此外,还要到地方议会不断要去争取选民的支持,要服务于基层。你要态度好、身体好。甚至官场也还有风险,经常遭受暴力冲突和暗杀,比如五都选举当中连胜文受伤,被法院裁判是误伤,但连胜文不赞成,所以在台湾真是官不聊生,人民幸福。

  如何把权力关进庞子里?

  美国总统布什在他的一次演讲中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他在演讲中,大声将自己的总结奉献给世界:这个笼子四周插着五根栅栏,那就是选票,言论自由、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和三权分立。

  香港人靠法制和媒体监督政府,而台湾人则是把公权力管住了,让公务员变成了服务员,人民成了大爷,让公权力成了孙子。所以台湾的龙应台说: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有人说这太过于理想化,那么我再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把大象放进冰箱需要几步?三步:①把冰箱门打开。②把大象放进去。③把冰箱门关上。那么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需要几步?一样:①把笼子门打开。②把权力放进去。③把笼子门关上。但权力会乖乖进去吗?当权力拥有者意识到他不会永远拥有权力,自己及家人也随时会被强权伤害时他就会。而现在,他正在笼子门口犹豫!


★《中国青年报:财产公开就是现成的制度笼子 @ 中新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反腐败问题上措辞严厉的表态,引发了舆论热烈的讨论,尤其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提法,更令公众对制度反腐充满期待。高谈阔论的评论员们从各个角度阐述了对“权力”与“笼子”关系的理解。有的问:主语是什么,谁来把权力关进笼子?有的称:什么样的笼子?别编成跟西方一样的笼子,要符合中国国情。有的说:关键不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首要是把民众放出笼子。

  角度各异,提供了思考问题的不同维度,不过细细分析,多属文字游戏。中国反腐败最不缺的就是形形色色的理念,而最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反腐命题,各部门就应该雷厉风行地行动起来,让公众看到中央反腐的诚意和决心。这个问题上,不必再假装摸石头了,不必空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好笼子”,不必守着笼子找笼子,早已有很多现成的制度笼子等着去启用。

  比如,公众翘首期盼的一个制度笼子: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果这个制度很快得到实施,就是一个约束权力、遏制腐败很实用的笼子。

  日前,在广州市政协会议上,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递交提案呼吁推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并率先向媒体公开自己的收入状况,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范松青告诉记者,希望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示能尽快实施,避免“有始无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也公开表示,如果接到通知要求公示,他会带头公示财产。此前,有好几位中央高官表示愿意公开财产,新华社采写的七常委人物特写也被解读为是家庭财产信息公开的信号。中央纪委也表示要抽查核实官员的个人事项报告。

  这些都是好现象,说明在“官员财产公开制”问题上已经渐渐告别过去的“民热官冷”:一方面,民众热切期盼、热情呼吁、热烈推动,民众通过舆论喊,专家通过媒体喊,代表委员通过两会提;另一方面,官方却保持着尴尬的沉默,对舆论呼吁不回应,也有调查显示多数官员反对公开。甚至发生过很多网民主动公开自己的财产以“我脱了,轮到你了”倒逼官员公开的行为艺术——“财产公开”民众一边热,表明阻力很大,条件不成熟。而如今很多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也站出来公开支持了,说明条件已经渐渐成熟,官民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形成基本共识。

  既然条件已经初步成熟,起码应该给出个时间表了。官员财产公示并不像想的那么简单,技术上需要完善,自上而下地推进也需要时间,公众能理解这方面问题。所以专家设计的各种方案中,都为改革留下了时间,并没有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可许多地方官方似乎一直没有给出时间表。过去不给,是时机还没有成熟,但现在已经成熟了,就应该给出一个时间表。3年?5年?还是10年?总得让公众有个盼头,给改革一个期限,给反腐败制度安排一种压力。

  承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应该落实官员财产公示制这样现成的笼子,这也考验着决策者的反腐诚意。舆论和公众的眼睛都盯着,到底是真反腐,还是做做样子,实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是一个试金石。将官员的财产置于阳光下,就是将权力置于公众的监督下。笼子早有现成的了,就看决策者什么时候把权力装到这个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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