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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的可移植性和跨平台开发[2]:语法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开发人员在使用老式编译器干活,这些老式编译器可能对C++98支持不够。因此,当你的代码移植到这些老式的编译器上时,可能会碰到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包括编译出错和运行时错误)。下面这些注意事项有助于你绕过这些问题。
强调一下,后面提到的好几个条款都是通过回避C++的新语法来保证移植性。如果你用的是新式编译器,那么你可以不理会这些条款。


★小心 for 循环变量的作用域(不支持新标准)


  在 C++ 98 标准中,for 循环变量的作用域局限在循环体内。但某些老的编译器(例如Visual C++ 6)认为 for 循环变量的作用域在循环体外。所以如下的代码可能导致移植问题。
{
    for(int i=0; i<XX; i++)
    {
        // ...
    }

    for(int i=0; i<XXX; i++)
    {
        // ...
    }
}

  建议修改为【不同的】循环变量名,如下所示:
{
    for(int i=0; i<XX; i++)
    {
        // ...
    }

    for(int j=0; j<XXX; j++)
    {
        // ...
    }
}


★不要使用全局类对象,改用单键(标准未定义)


  全局类对象的构造函数先于 main() 函数执行,如果某个模块中同时包含若干个全局类对象,则它们的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是【不确定】的。而单键是在第一次调用时被初始化,能避免此问题。另外,单键虽然解决了构造问题,但是析构依然有隐患。更多介绍请看《C++ 对象是怎么死的?》系列博文。


★保持 inline 函数尽量简单


  【不要】在 inline 函数内部使用局部静态变量,【不要】在 inline 函数使用可变参数。
  因为这些做法有可能导致可移植性的问题。


★不要依赖函数参数的求值顺序(标准未定义)


  C++ 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函数参数的求值顺序。因此,如下的代码行为是不确定的。
void Foo(int a, int b);
int n = 1;
foo(++n, ++n);


★慎用模板特化(不支持新标准)


  某些【老式】编译器对“模板偏特化”或“模板全特化”支持不够。
  举例:VC6 不支持“模板偏特化”。


★模板继承中,引用基类成员要小心(不支持新标准)


  为了直观,给出如下例子:
template <typename T>
class TBase
{
protected:
    typedef std::vector<T> Container;
    Container m_container;
};

template <typename T>
class TDerived : public TBase<T>
{
    typedef TBase<T> BaseClass;

public:
    void Func()
    {
        typename BaseClass::Container foo;  // 可移植
        Container foo;  // 【不】可移植
        this->m_container.clear(); // 可移植
        m_container.clear(); // 【不】可移植
    }
};


★慎用 RTTI(不支持新标准、标准未定义)


  (先声明一下,俺这里说的 RTTI 主要是指 typeid 操作符和 type_info 类型)
  首先,由于某些老式编译器可能不支持 typeid 操作符和 type_info 类型,会导致移植性的问题,这是慎用 RTTI 的一个原因。(如果你用的是新式编译器,不用考虑这个因素)
  其次,由于标准对于 type_info 类型的约束比较简单。这导致了不同的编译器对 type_info 的实现有较大差异。如果你确实要使用 type_info 类型,建议仅仅使用它的 operator== 和 operator!= 这两个成员函数(只有这两个函数是明确定义的)
  所以,如果你确实需要在运行时确定类型,又不想碰到上述问题,可以考虑在自己的类体系中加入类型信息来实现。例如:MFC 和 wxWidgets 都是这么干的。


★慎用嵌套类(不支持新标准)


  如果在内部类访问外部类的非公有成员,要把内部类声明为外部类的friend。
  如下代码存在移植问题。
class COuter
{
private:
    char* m_name;

public:
    class CInner
    {
        void Print(COuter* outer)
        {
            cout << outer->m_name;
        }
    };
};

应该改为如下代码:
class COuter
{
private:
    char* m_name;

public:
    class CInner;  // 前置声明
    friend class CInner;

    class CInner
    {
        void Print(COuter* outer)
        {
            cout << outer->m_name;
        }
    };
};


★不要定义参数类型相近的函数(标准未定义)


  先看如下代码:
void Foo(short n)
{
    // ....
}
  
void Foo(long n);
{
    // ....
}

Foo(0); // 会导致二义性错误
  假如没有出现最后一行的那个调用,光编译前面两个重载的 Foo 函数是【不会】出错的。这反而增加了该问题的隐蔽性。
  下面俺来解释一下:
  万一这两个 Foo 函数存在于某个公共函数库中,编译这个库都很正常。但是使用这个库的某个程序调用了 Foo(0); 结果就编译失败了。


★不要依赖标准类型的字长(标准未定义)


  某些标准类型(例如 int、wchar_t)的字长会随着具体的平台而改变。


★用枚举代替类的静态成员常量(不支持新标准)


  某些【老式】的编译器不支持类的静态成员常量,可以用枚举来代替。
class CFoo
{
    static const int MIN = 0;  // 【不】可移植
    enum { MAX = 64 };  // 可移植
};


★结尾


  今天说了这么一大堆,都比较琐碎,估计会有遗漏的。日后如果大伙儿发现有补充的,欢迎在本帖的评论中指教一二。
  由于篇幅有限,和异常相关的内容留到下一个话题来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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